新聞發布會現場。華龍網-新重慶客戶端 首席記者 李文科 攝
華龍網-新重慶客戶端訊(首席記者 王瑋 董進)11月25日晚,重慶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49場新聞發布會舉行,重慶市疾控中心主任醫師羅飛回應市民關切。
上游新聞記者:這幾天轉運成了市民關注的焦點,有些市民覺得沒有轉運的必要,“陽”了在家隔離就行了,請問專家可以這樣做嗎?
羅飛說,市民所提及的“陽”了,就是通常所說的感染者。按照相關方案,感染者是不能夠進行居家隔離的,這里面存在三個問題:就科學規律來說,感染者居家隔離是違背醫學常識;就社會治理來說,這是違背社會責任、家庭責任的做法;就法律規定來說,這是違背《傳染病防治法》的行為。
羅飛就此具體解釋如下:
——科學規律問題
將陽性人員及其密切人員轉運到集中隔離場所,是阻斷疫情傳播鏈的基本醫學措施,這其實也就是一個常識問題。隔離,是為了隔離病毒傳播,而不是為了限制相關人員的人身自由,因此隔離期間必須遵守相關健康管理措施。
目前,我市在處置這輪規模性疫情的過程中,將轉運分為三類:
確診病例中的普通型、重型、危重型病人需要轉運至定點醫院,接受集中隔離治療;
輕癥和無癥狀感染者需轉運至方艙醫院;
密切接觸者需要轉運至集中隔離觀察點。
隔離期間將針對不同的人群或者人員,分別采取了臨床治療或者是隔離醫學觀察等措施。
對于無癥狀感染者主要的管理措施是通過隔離醫學觀察,監測其臨床的表現和實驗室檢查結果的一些變化情況,如果出現了符合診斷標準的相關指標,就會訂正他的診斷為相應確診病例,然后實施相應的治療或者隔離醫學觀察等管理措施。
對于密切接觸者集中隔離的原因,羅飛解釋,因為新冠病毒是有潛伏期,一個最長的潛伏期去觀察,結合相應的核酸檢測,才能確認這位密切接觸者是否感染了病毒。當然,密切接觸者和感染者肯定是不能在同一場所進行隔離醫學觀察的。
——社會治理問題
對感染者進行轉運隔離,是保護其家人、鄰居和朋友的基本社會治理措施。
羅飛在進一步解釋時表示,居家隔離的感染者很難做到嚴格意義上的隔離,他們與家庭成員之間由于長期生活、居住的原因,幾乎無法做到避免接觸或安全接觸,容易造成疫情繼續傳播或擴散。
就一個家庭來說,家庭的關愛應該體現為支持感染者的轉運隔離,讓他得到專業的治療措施,不能因為親情的原因而拒絕轉運,導致出現家庭聚集性疫情,或者讓他的疾病繼續進一步發展。
就一個社區或者一個小區、一個樓棟來說,感染者更應該主動接受轉運隔離,而避免波及鄰里。
——法律規定問題
新冠肺炎作為乙類傳染病按照甲類管理,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病人和病源攜帶者應該給予隔離治療。
國家新冠肺炎第九版防控方案中也明確要求無癥狀感染者參照輕型病例進行管理,在方艙醫院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所以,根據國家相關方案要求新冠肺炎感染者應當及時轉運到醫療機構或者方艙醫院,以避免疫情擴散,同時讓其接受醫護人員的指導和接受必要的治療措施,加快他的康復進程,防止出現重癥或者危重癥。
最后,羅飛補充說,有一些密切接觸者中的特殊人群,如14歲以下的兒童、半自理或者無自理能力,以及有嚴重基礎性疾病的密切接觸者,可以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實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但必須明確陪護人員以及緊急聯系人。在居家期間,務必嚴格遵守相關規定,不與家人接觸,更不要外出家門。確需與隔離人員密切接觸的家人,比如一些需要照顧癱瘓老人的子女,也必須嚴格與其他家人隔離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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