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榮昌客戶端訊(融媒體中心記者 何文杰 通訊員 李明剛)近日,榮昌一房地產公司會計王女士,在支付貨款時點錯收款人,錯將23萬元轉給重慶的蔣女士。報警求助后,王女士成功聯系上蔣女士,并收回貨款。
“我不小心點錯收款人,把錢轉到別人賬戶上了,這可怎么辦啊?”近日,在榮昌某房地產公司工作的王女士慌忙走進昌元派出所求助,她告訴值班民警,當天上午在轉貨款時,因一時疏忽,點錯了收款人,把23萬元項目款錯轉給了之前一名買房客戶蔣女士,并且未能找到其聯系方式。情急之下,王女士只好報警求助。
了解情況后,民警迅速開展調查,成功查到收款人蔣女士的聯系方式。接到民警電話,蔣女士還以為遇到了騙子,隨即查詢了名下銀行卡,發現確實多出23萬元。核實相關情況后,蔣女士同意退款,但要求有民警在場。第二日一早,民警專程陪同王女士驅車趕到重慶城區,與蔣女士一起通過銀行窗口成功辦理了退款手續,23萬元如數退回。
民警支招:轉錯款該怎么追回?
市民使用手機轉賬時,一定要仔細核對收款人是否準確。如果收款人并非經常進行轉賬業務往來的對象,盡量不要將其添加到常用轉款人賬戶中,以免產生干擾。一旦轉賬錯誤,應保留好相應的轉賬證據,及時與收款人取得聯系,協商請求收款人退還。如果收款人不配合,匯款人可以將收款人起訴至法院以維護自身權益。
另外,收款戶主在發現賬戶內莫名匯入錢款時,應盡快告知銀行方面,數額巨大時應報警處理,不應占為己有,挪為私用。根據《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不當得利”,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法律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將他人的遺忘物等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拒不交出的,構成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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